关于空中机器人的建议
1、如果可能,可以尝试再加入一个空中机器人实现功能分担。空中机器人功能主要有两个功能:①提供空中视野②在空中发射弹丸。各个院校侧重点不同,大部分院校侧重于装载发射机构进行输出,部分院校选择不装载发射机构,仅起侦查作用。但侦查无人机功能与雷达站有重合,而且有安全绳限制,实际侦查效果并不理想;因此建议增加空中机器人数量,规定一个大轴距、装载发射机构、连接安全绳的发射空中机器人,以及一个小轴距、不装载发射机构、不连接安全绳的侦查空中机器人。发射空中机器人的桨叶保护罩规则可以维持不变,侦查空中机器人的桨叶保护罩要求更高,最好能够实现防止17mm弹丸击打(可行性待考)。这样一来,空中机器人的研发更具有递进性(侦查→发射,小轴距→大轴距),对于队伍研发更有利。对于实力不那么强的院校,也可以选择只做侦查空中机器人。而且对比赛观赏性也有很大提高。
2、北部赛时不少院校的无人机出现了自旋情况导致炸机,经各队队员间沟通交流也没有确定原因,有同学认为是guidance的原因,有同学认为是磁场的原因,希望组委会能给予一点相关支持。
3、空中机器人检录时检查桨叶保护罩时仅测试一定压力下网的形变量,没有测试大弹丸是否能穿过,而且没有测试侧网。机臂具有反角时,最大尺寸在桨保下环,但检录时仅检测上环,上环并非最大尺寸位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