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6年清明节、端午节假期调整及“五•一”放假安排的通知
党政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
为保持学校各项工作的连续性,便于师生合理安排休假时间,学校决定清明节、端午节不放假,假期集中调至“五•一”期间。
一、“五•一”放假安排
1. 2016年4月30日(星期六)至5月7日(星期六)放假,5月8日(星期日)正常上课、上班。5月8日(星期日)上5月5日(星期四)的课。
2.学生务必于5月7日晚9:00前返校,届时学生处要组织检查学生返校情况;教务处要组织检查学生5月8日上课情况。
3.各学院假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和文明教育,教育学生在返乡、返校途中及假期外出时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,模范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。
4.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做好假期防火、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。相关部门、单位要按规定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,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正常工作、生活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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